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259號
- 上訴人
- 曾玉花
- 訴訟代理人
- 曾玉珠
- 被上訴人
- 吳金玲即金玲美甲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2年11月29日上午10時10 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簡上字第25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2年11月29日上午10時10 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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