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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補字第3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資遣費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18 日

  • 當事人
    朱鎮德

112334 5333 7713771424916退 121 14,0921,0001213331,000×1/3333 5 2491         112    10    18              112    10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