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建字第2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12 月 29 日
  • 法官
    林春鈴

  • 當事人
    良榛鋼鐵有限公司台灣大林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建字第216號 原 告 良榛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侯仲 訴訟代理人 袁裕倫律師 複 代理人 陳家汶律師 張容瑄律師 卓爾潔律師 被 告 台灣大林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春榮 訴訟代理人 謝佳伯律師 複 代理人 張裴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證據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1月29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兩造應於115年1月22日前具狀就如附件所列事項為說明及提出相關證據,暨將書狀繕本逕送對造,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林春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書記官 廖昱侖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建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