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建字第2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3 月 28 日
- 當事人肖麗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建字第276號 上 訴 人 肖麗娜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百虹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49萬8,4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8,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鄭佾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8 日書記官 鄭汶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