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4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8 日
- 當事人王星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400號 聲 請 人 王星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66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民事第九庭 法 官 薛嘉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書記官 王文心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天仁茶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0 1 1000 002 天仁茶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0 1 500 003 華新麗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ND-000000-0 1 1000 004 華新麗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NX-000000-0 1 525 005 華新麗華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NX-000000-0 1 50 006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33 007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