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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9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1 月 26 日
  • 法官
    林怡君

  • 原告
    陳月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916號 聲 請 人 陳月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380號公 示催告,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1月29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怡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書記官 林昀潔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1-ND-000000-0 1 1000 002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5-NX-96295-1 1 150 003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 1 115 004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 1 126 005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 1 69 006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 1 146 007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 1 240 008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0-0 1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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