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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催字第23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12 月 10 日

  • 當事人
    謝綪謝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303號 聲 請 人 謝綪 謝綺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又公示催告,由證券所載履行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第55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因遺失附表所示之證券,聲請公示催告,該證券發行公司「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設於臺北市大同區,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可憑,該址應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附表:                  113年度司催字第00230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5183 1 1000 002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5184 1 1000 003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5185 1 1000 004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5186 1 1000 005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12801 1 1000 006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96 1 100 007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390 1 230 008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13942 1 1000 009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795 1 599 010 國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1188 1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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