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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建字第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8 月 08 日
  • 法官
    匡偉

  • 當事人
    動能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廣展成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建字第94號 原 告 動能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聖彬 訴訟代理人 陳怡彤律師 被 告 廣展成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黃柏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匡 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書記官 林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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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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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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