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49號
- 抗告人
- 松露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錢人豪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黃精甫、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13年聲字第249號變更提存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5月13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聲字第249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黃精甫、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13年聲字第249號變更提存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5月13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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