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478號
- 原告
- 杰揚半導體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百彥
- 訴訟代理人
- 陳宏兆律師
- 被告
- 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銘輝
- 訴訟代理人
- 陳肇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所有物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下午3時35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訴字第1478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所有物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下午3時35分在本院第30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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