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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061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黃鈺純

聲請人
林美玉(即林廖綢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 年度司催字第421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 年6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鈺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心怡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061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1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 普通股  1 200  2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普通股  1 60  3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 普通股  1 52  4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2SX0000000 特別股  1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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