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82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6 月 24 日
- 當事人新北市深坑區農會、林進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828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新北市深坑區農會 法定代理人 林進發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深坑一七八小吃店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提出相對人深坑一七八小吃店之最新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