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120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5 月 01 日
- 當事人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簡志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2076號 聲 請 人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志明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銤祈股份有限公司、蘇明儀、陳和錦、阿里山東方明珠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向日葵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分別提出相對人銤祈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相對人阿里山東方明珠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相對人向日葵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