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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聲字第137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11 月 13 日

  • 當事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劉佩真林佩槿樂福食代有限公司

1131370 槿     113 63498% 14,36514,07814,365×9814,078 287 14,36514,078287 913 101,000         113    1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