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873號
- 原告
- 鎮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盟雄
- 訴訟代理人
- 郭承昌律師
- 被告
- 台灣松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田中一彥
- 訴訟代理人
- 王聖舜律師
郭乃寧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483萬508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8萬2592元,扣除原告聲請本院調解所繳納5000元調解程序費用,尚欠57萬7592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5日內如數補繳之,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