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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455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9 月 27 日

法官賴淑萍

聲請人
陳貴方(即羅菊妹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90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淑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李昱萱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45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515 002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159 003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0000-0 1 500 004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000000-0 1 411 005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1 190 006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00000-0 1 210 007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231 008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254 009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0 1 400 010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0 1 80 01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1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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