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14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9 月 27 日
- 當事人陳貴方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455號 聲 請 人 陳貴方(即羅菊妹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90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賴淑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7 日書記官 李昱萱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45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515 002 太平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 1 159 003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000000-0 1 500 004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000000-0 1 411 005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0000-0 1 190 006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00000-0 1 210 007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0000-0 1 231 008 國泰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1 254 009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0-0 1 400 010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0-0 1 80 011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0-0 1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