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828號
- 原告
- TRENCHLESS ENGINEERING SERVICES PRIVATE
- 原告
- LIMITED
- 原告
- Delhi 110064,India
- 法定代理人
- VIPIN GUPTA
- 原告
- 杜風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一平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建弘律師
陳冠中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億8100萬1134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461萬427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上開金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及假執行之聲請,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