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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12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24 日
  • 法官
    匡偉何佳蓉張庭嘉

  • 當事人
    傅瀚生台灣資料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269號 原 告 傅瀚生 訴訟代理人 陳德弘律師 複 代理人 潘邑鳳律師 被 告 台灣資料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牛家彥 林彦廷 余韶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本件前於民國114年6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114年6月27日宣判,惟尚有事實待查明,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爰依職權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4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匡 偉 法 官 何佳蓉 法 官 張庭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5  日書記官 蔡庭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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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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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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