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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108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陳筠諼

聲請人
吳麗雲
代理人
翁淮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83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6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筠諼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曉雁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0-7 1 1,000 2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1-5 1 1,000 3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2-3 1 1,000 4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3-1 1 1,000 5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4-0 1 1,000 6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0-ND-0019745-8 1 1,000 7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0488-3 1 600 8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2-NX-0001110-5 1 330 9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3-NX-0001928-0 1 346 10 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094-NX-0002748-0 1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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