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8 月 14 日
- 法官李家慧
- 當事人柯宗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聲 請 人 柯宗圻(即陳麗鳳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家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書記官 鍾雯芳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001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26086-9 1 1000 002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26087-6 1 1000 003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31607-3 1 1000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受 益 憑 證 名 稱 受 益 憑 證 號 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3-9 1 1000 002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4-0 1 1000 003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5-2 1 1000 004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6-4 1 1000 005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7-6 1 1000 006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0 1 1000 007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1 1 1000 008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2 1 1000 009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3 1 1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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