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14 日
  • 法官
    李家慧

  • 當事人
    柯宗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聲 請 人 柯宗圻(即陳麗鳳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3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家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書記官 鍾雯芳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001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26086-9 1 1000 002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26087-6 1 1000 003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3-ND-00031607-3 1 1000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141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受 益 憑 證 名 稱 受 益 憑 證 號 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3-9 1 1000 002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4-0 1 1000 003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5-2 1 1000 004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6-4 1 1000 005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寶基金 01-D5-01-0334287-6 1 1000 006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0 1 1000 007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1 1 1000 008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2 1 1000 009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環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3 1 100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