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93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2 月 31 日
- 法官林詩瑜
- 當事人周游素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939號 聲 請 人 周游素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43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2月1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詩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書記官 陳黎諭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93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9-NX-395175-8 1 200 002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0-NX-466352-6 1 41 003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4-NX-840365-0 1 41 004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NX-912797-2 1 38 005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92783-5 1 80 006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115786-0 1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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