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728號
- 聲請人
- 范殷捷(即劉郁香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⒈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83-ND-169704-2 1 1000 ⒉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83-NX-123281-9 1 86 ⒊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102550-6 1 44 ⒋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115571-6 1 75 ⒌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58555-5 1 67 ⒍ 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900303-8 1 115 ⒎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182897-3 1 1000 ⒏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239196-6 1 171 ⒐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270157-9 1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