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委任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5 月 05 日
- 法官陳正昇
- 法定代理人柯光隆、蘇怡寧
- 原告創實雲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禾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1049號 原 告 創實雲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光隆 被 告 禾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怡寧 上列原告起訴請求被告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起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334,041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7,178元,茲命原告於收受裁定五日內補正,逾期不補即駁回起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5 日書記官 翁挺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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