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24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9 月 10 日
  • 法官
    林瑋桓
  • 法定代理人
    林婉婷

  • 原告
    赭域工制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2415號 原 告 赭域工制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婉婷 訴訟代理人 李詩皓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利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及提出複代理委任狀。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829,81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990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五日內補繳裁判費,並提出複代理人之委任狀,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及假執行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瑋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書記官 林宜霈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