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6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4 月 18 日
  • 法官
    熊志強

  • 原告
    周靜螢
  • 被告
    宋修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訴字第643號 原 告 周靜螢 被 告 宋修緯 上列當事人間因被告犯詐欺等案件(本院刑事庭112年度訴字第1566號),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 刑事庭以112年度附民字第1505號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 被告基於縱所提供之帳戶被作為取財工具及掩飾詐欺取財不法犯罪所得去向亦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定故意,於民國111 年12月底某日,在不詳地點,將其為代表人之鑼彼特企業有限公司名下第一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含密碼及網路銀行申請單等資料提供予姓名年籍不詳之「鄭皓鈞」使用。嗣經詐欺者取得系爭帳戶使用權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之犯意,於111年12月初某時許,以LINE與原告聊 天,並向原告佯稱:投下載「亞普投資」應用程式進行投資等語,使原告陷於錯誤,並依指示陸續匯款新臺幣(下同)17萬4,000元、82萬6,000元、53萬4,100元至系爭帳戶,再經 詐欺者以網路銀行將款項轉出,以隱匿該贓款之來源及去向,致原告受有損害。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00萬元並加計自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等語,並聲明:㈠如主文 第1項所示。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三、原告主張其遭被告所屬詐欺集團成員詐騙,致陷於錯誤,而依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將共計100萬元匯至系爭帳戶乙節 ,有原告警訊指訴、匯款申請書翻拍片、交易明細擷圖等件附於刑事卷可稽,被告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陳述,可認被告主觀上應具有縱使詐欺犯行者取得被告申辦系爭帳戶等資料後,持以實施不法詐欺行為,亦在所不惜之不確定故意。是以被告有幫助詐欺犯行者利用其所交付系爭帳戶詐欺取財及幫助掩飾、隱匿上開詐欺犯罪所得之去向之洗錢犯行,均堪認定。況被告前開行為經檢察官起訴,經本院刑事庭審理後,判決被告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幫助洗錢罪等情 ,業據本院調取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566號刑事案件電子卷 證確認無誤,本院審核系爭刑案卷證資料內容尚與原告所述相符,堪信屬實。被告受詐欺集團組織指揮,與該集團成員本於詐騙他人金錢之共同決意,而各自分工遂行侵害行為之一部,並因此致原告受有100萬元之損害,應可認定。依民 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規定,被告自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四、原告本件得請求之金額,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而本件起訴狀繕本係於112年11月26日送達(見附民卷第11頁),則原 告請求加計自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即112年11月27日)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遲延利息,核與民法第203條、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規定相 符,亦應予准許。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00 萬元,及自112年11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告陳明願供擔保 ,以代釋明,聲請宣告假執行,經核與法律規定相符,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予以准許。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8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8  日書記官 蔡斐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