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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143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張庭嘉

聲請人
張乃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張庭嘉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蔡庭復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114年度除字第114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1-ND-568496-8 1 1000 2 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1-NX-187735-8 1 487 3 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2-NX-244570-9 1 360 4 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2-ND-651965-9 1 1000 5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5ND335063 3 1 1000 6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5NX306483 6 1 146 7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86NX0340053 0 1 128 8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5ND7405666 1 1000 9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5NX1635638 1 669 10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6ND7474643 1 1000 11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86NX2038970 1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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