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185號
- 聲請人
-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林均澤
- 代理人
- 陳宥餘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6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18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101-3 1 341 2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891-9 1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