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18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2 月 24 日
- 法官陳筠諼
- 原告羅浵瑜、林亦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826號 聲 請 人 羅浵瑜(即羅英漢之繼承人) 代 理 人 林亦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938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筠諼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書記官 王曉雁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910177 1 10 2 79NX1587090 1 190 1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77NX98828 1 300 2 77NX227156 1 405 3 82NX589602 1 70 4 83NX1041114 1 116 5 84NX1478409 1 89 6 85NX1720082 1 117 7 86NX2321817 1 76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