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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6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4 月 30 日
  • 法官
    蕭清清

  • 當事人
    葉語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646號 聲 請 人 葉語媚(即吳家光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0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書記官 蔡沂倢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64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1ND2446790 1 1000 002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121021 1 300 003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201423 1 260 004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299946 1 307 005 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8-ND-00025893-2 1 1000 006 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85793-9 1 220 007 中興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110702-2 1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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