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14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訴字第2923號

清償借款等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余沛潔

原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陳有延
訴訟代理人
林紫彤
被告
王家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73,531元,及如附表編號㈠至㈡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191,000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573,531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1年11月18日向伊申辦信用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號),依約被告即得在特約商店記帳消費,詎被告未依約繳款,截至115年3月25日止,累計尚有消費記帳新臺幣(下同)53,444元未為給付,其中49,614元為消費款、2,630元為循環利息、1,200元為其他費用(下稱系爭信用卡債務),依約系爭信用卡債務視為全部到期,被告除應給付上開消費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㈠所示之利息。被告另於113年8月5日經由電子授權驗證(IP位址:223.140.26.12)向伊借款570,000元,借款期間自113年8月5日起至120年8月5日止,被告依約應按月攤還本息,利率自貸放日起按伊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加週年利率13.15%計算(被告違約時適用利率為14.88%,即1.73%+13.15%=14.88%);遲延繳納時,除應依上開利率計息外,不論本金或利息如有一部分遲延,即喪失期限利益,債務視為全部到期(下稱系爭借款債務)。詎被告未依約攤還本息520,087元,及如附表編號㈡所示之利息未清償。爰依信用卡契約及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573,531元,及如附表編號㈠至㈡所示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消費借貸之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民法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㈡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約定條款、持卡人計息查詢結果、繳款利息減免查詢結果、信用卡消費明細、歷史帳單彙總查詢結果、中國信託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書、中國信託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撥款資訊查詢結果、產品利率查詢結果、放款帳戶利率查詢結果、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為證(見本院卷第19至71、75至77頁),且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被告未依約清償系爭信用卡債務及系爭借款債務,經全部視為到期,尚積欠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及利息迄未清償,揆諸上開規定,被告自應負清償責任。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上開信用卡契約、消費借貸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又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核與民事訴訟法第390條第2項規定並無不合,茲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併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相當之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余沛潔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云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計息本金 (新臺幣) 週年利率 利息起訖日 ㈠ 49,614元 15% 自民國115年3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 ㈡ 520,087元 14.88% 自民國114年12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