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1048號
- 聲請人
-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宗聖
- 訴訟代理人
- 李哲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5年度司催字第2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6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104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寶來地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7-D5-01-0000682-6 1 20,000 002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寶來地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7-D5-01-0000683-8 1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