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七年度訴字第一八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訴字第一八二○號
- 原告
- 聯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住
- 訴訟代理人
- 丙○○ 住
- 被告
- 美商艾富斯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台北市○○○路○段二四八
- 法定代理人
- 乙○○ 住台北市○○街二八四號七樓
- 訴訟代理人
- 丁○○ 住台北市○○○路○段二四八號三樓之二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許純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訴字第一八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許純芳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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