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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七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89 年 12 月 26 日
  • 法官
    蕭胤瑮
  • 法定代理人
    甲○○、乙○○

  • 原告
    華邦營造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捷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七二號原   告 華邦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楊清和律師 被   告 捷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大安區○○○路○段二八九號十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袁保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廿五法 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蕭胤瑮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二十六  日 書記官 方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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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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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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