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三○二五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三○二五號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蘇衍維律師
- 複代理人
- 戊○○
- 被告
- 欽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己○○
- 被告
- 丙○○
- 訴訟代理人
- 庚○○
- 被告
- 九重天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己○○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法 官 陳秀貞
~B書記官 林秀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