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七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七二號
- 原告
- 華邦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楊清和律師
- 被告
- 捷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大安區○○○路○段二八九號十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袁保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廿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蕭胤瑮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訴字第一五七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五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廿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蕭胤瑮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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