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五三八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五三八號
- 上訴人
- 甲○
- 被上訴人
- 橋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保固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鄭純惠
法院書記官 謝梅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五三八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保固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鄭純惠
法院書記官 謝梅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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