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五一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五一號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黃元龍律師
- 被告
- 明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朝煌
- 訴訟代理人
- 姜禮增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志聖 住台北市○○○路○段一二一號六樓之二○
- 被告
- 國根營造有限公司 住台北市○○區○○路一段一四六號三樓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二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法官 姜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