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七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七二○號
- 原告
- 華啟企業有限公司
- 原告
- ?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周奇杉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福雄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傑儀律師
- 被告
- 千禧年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張立業律師
- 複代理人
- 丙○○
林旻璇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法 官 鄭純惠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三七二○號
林旻璇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六庭法 官 鄭純惠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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