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三五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三五號
- 原告
- 威翰資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亞威影視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陳報已否返還授權合約書之保證金,並自行將陳報狀繕本送達被告。
民事第二庭法 官 許純芳
法院書記官 劉碧輝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五○三五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上午十一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陳報已否返還授權合約書之保證金,並自行將陳報狀繕本送達被告。
民事第二庭法 官 許純芳
法院書記官 劉碧輝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