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0年度重訴字第1462號
- 原告
-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台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承受訴訟人)
- 法定代理人
- 陳嘉賢
- 訴訟代理人
- 周奉立
- 被告
- 元富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政次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13時5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6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0年度重訴字第1462號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13時50分,在本院台北簡易庭第6法庭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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