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海商字第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海商字第二號
- 原告
- 鎰鋼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林玉芬律師
- 被告
- 捷亞海運承攬運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程學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洪千惠律師
- 參加人
- 華廈貨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秋
- 訴訟代理人
- 林昇格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淑娟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五庭法 官 林秀圓
法院書記官 林蓮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