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三四八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三四八號
- 原告
- 甲○○
- 被告
- 雙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茂興
- 訴訟代理人
- 蔡天亮
- 被告
- 東霸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文龍
- 被告
- 合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榮三
- 被告
-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恢復原狀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兩造間恢復原狀事件涉有毀棄損壞等犯罪嫌疑,牽涉本訴訟事件之裁判,裁定命在刑事訴訟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刑事案件業已終結,有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年度偵字第三八二八號、九十一年偵續字第四○號、九十一年度偵續一字第十一號案件卷宗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