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3 月 0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九號 原 告 犇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一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林鴻達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一 日 書 記 官 林秀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