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七四號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四○七四號
- 原 告
- 鈞天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 告
- 東億營造有限公司
- 特別代理人
- 蘇清東
-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五庭法 官 王碧芳
~B書記官 莊滿美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五庭法 官 王碧芳
~B書記官 莊滿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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