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除字第二七七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0 年 07 月 03 日
  • 法官
    李維心

  • 當事人
    乙○○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除字第二七七五號 聲 請 人 乙○○ 送達代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六九一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李維心 附表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  鴻福基金 0二D00000 0   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六七0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  鴻福基金 0二D00000 0   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六八一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  鴻福基金 0二D00000 0   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六九三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  鴻福基金 0二D00000 0   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七00 光華證券投資信託  鴻福基金 0二D00000 0   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九五七一一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   日 ~B法院書記官 林梅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