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七八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七八號
- 原告
- 廣隆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振賢
- 訴訟代理人
- 林攸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仁龍律師
- 共同複代理人
- 姜鈺君律師
- 被告
- 坤業環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秀娟
- 訴訟代理人
- 劉楷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文燦律師
林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四庭法 官 劉又菁
E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七八號
林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四庭法 官 劉又菁
E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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