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四三八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四三八號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森圓木業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翁振來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丁蓓蓓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五四三八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丁蓓蓓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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