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一○二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一○二號
- 原告
- 寅○○
- 原告
- 甲○○
- 原告
- 乙○○
- 原告
- 丑○○
- 原告
- 丁○
- 原告
- 子○○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王百合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鄭惠蓉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韻如律師
- 被告
- 矽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榮進
- 被告
- 壬○○
- 右二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史慧玲律師
- 複代 理 人 陳麗芬律師
- 被 告 宏民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洪植廷
- 被 告 戊○○
- 己○○
- 右三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溫惠美律師
- 被 告 庚○○
- 訴訟代理人 胡盈州律師
- 複代 理 人 李佳蕙律師
- 被 告 癸○○
- 訴訟代理人 陳世寬律師
- 林香君律師
- 董浩雲律師
- 被 告 中茂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蔡辛○○
- 訴訟代理人 邱昱宇律師
- 複代 理 人 陳麗芬律師
- 陳瑞萍律師
-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