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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一八一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1 年 05 月 22 日
  • 法官
    周玫芳
  • 法定代理人
    甲○○

  • 原告
    雙美林有限公司法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一八一九號 聲 請 人 雙美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五○六五號公示催告,就上揭 證券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二十二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周玫芳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五   月  二十二  日 法院書記官  王朝枝 ~F0 ~T48 ┌──────────────────────────────────────────────────────┐ │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双美林有限公司  │台北銀行中崙分行 │九十年九月三十日   │壹萬貳仟伍佰柒拾│CL一0四二七三│  │ │ │         │         │           │柒元      │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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