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九六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8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九六六號 聲 請 人 天濠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二六九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侯水深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書記官 林秀妙 ┌────────────────────────────────────────────────────────┐ │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二六九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1 │瓊安開發股份有限公│第一銀行中山分行 │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 │壹萬貳仟陸佰柒拾伍│TB0一八二二二│ │ │ │司 郭光生 │ │ │元 │三 │ │ └──┴─────────┴─────────┴───────────┴─────────┴────────┴──┘